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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财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东方财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20-048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其实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30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8 人,代表2,189,976,2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6102%。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
托代表共 141 人,代表 186,980,68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843%。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5 人,代表2,058,009,5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645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3 人,代表 131,966,6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1.9651%。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189,502,1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784%;
弃权 370,0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反对 103,985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86,506,6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65%;
弃权 370,0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9%;反对
103,9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6%。

    (二)审议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189,502,1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784%;
弃权 371,9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0%;反对 102,085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86,506,6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65%;
弃权 371,9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9%;反对
102,0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6%。

    (三)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189,502,1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784%;
弃权 371,9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0%;反对 102,085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86,506,6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65%;
弃权 371,9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9%;反对
102,0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6%。

    (四)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189,502,1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784%;
弃权 371,9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0%;反对 102,085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86,506,6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65%;
弃权 371,9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9%;反对
102,0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6%。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87,158,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713%;
弃权 935,6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7%;反对 1,882,389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84,162,6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29%;
弃权 935,6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04%;反对
1,882,3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67%。

    (六)审议通过《2019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89,872,2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53%;
弃权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反对 101,785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86,876,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4%;
弃权 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反对 101,7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4%。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 年)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89,869,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5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106,485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86,874,2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106,48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9%。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2020 年度银行授信、借款预计额度提
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89,869,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51%;
弃权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反对 104,585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86,874,2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1%;
弃权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反对 104,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雷丹丹律师和徐雪桦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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