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20-040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
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含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同)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300,000.00万元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连续12个月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3、投资期限
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4、投资产品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基金、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品种。不得购买股票及衍生品等高风险证券投资品种,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5、决议有效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6、资金来源
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
7、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相关事项的具体实施。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金额 19.2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9.08%。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 3.86 亿元,其余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收回。
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额度在公司总经理审批范围内。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虽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择机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相关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
五、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能提高公司资金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确保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 300,000.00 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