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15-098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完成授予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东财JLC4,期权代码:036197。
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审议情况
1、2014年9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4年9月1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4年11月12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4年11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176名激励对象2,659.00万份股票期权。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授予日为2014年11月2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4年11月2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认为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激励对象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6、2015年7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颜玲等6人,因个人原因在期权授予之后行权之前离职,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37.00万份,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将注销。经过注销后,首次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170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2,622.0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5年7月2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认为此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 号》(合称“《股权激励备忘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部分已授期权。
8、2015年7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此次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3,670.8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420.00万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为9.26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5年7月2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10、2015年7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授予368名激励对象420.00万份股票期权,确定公司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5年7月23日。独立董事就上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5年7月23日,并同意368名激励对象获授420.00万份股票期权。
11、2015年7月2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认为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激励对象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12、2015年9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办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过程中,激励对象胡清禹等1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现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离职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相关9.60万份股票期权将作废,作废后,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减少至353人,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410.4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15年9月2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认为此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二、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东财JLC4 期权代码:036197
2、公司董事会在办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过程中,激励对象胡清禹等1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现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离职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相关9.60万份股票期权将作废,作废后,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减少至353人,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410.40万份。经登记的预留股票期权人员名单及分配比例:
人员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业务(技术) 410.40 0.24%
骨干人员(353人)
3、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15年7月23日;
4、行权价格: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5.19元;
5、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示内容一致。
6、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自相应的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48个月内分四期行权,行权时间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预留部分期权的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25%
至相应的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期权的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25%
至相应的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期权的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行权期 25%
至相应的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期权的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四个行权期 25%
至相应的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技术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