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
目 录
释 义 ......2
声 明 ......3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4
二、本次授予情况 ......5
三、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情况差异之处......7
四、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8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9
六、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10
释 义
关于本报告内容,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蓝色光标、本公司、公司 指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蓝色
光标;证券代码:300058)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指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本激励计划草案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蓝色光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 指 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及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 指 满足相应的归属条件后,按本激励计划约定的归属安
股票 排,激励对象可出资认购相应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拟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骨干员工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
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归属 指 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
公司办理登记至激励对象个人证券账户的行为
归属条件 指 激励对象为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
件
归属日 指 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
成登记的日期,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独立财务顾问、他山咨询 指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声 明
他山咨询接受委托,担任蓝色光标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报告。对本报告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报告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制作。公司已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3. 本报告所表达的意见以下述假设为前提: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市场、经济、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本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妥善履行所有义务;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并能够顺利完成;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 本独立财务顾问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具本报告。本报告仅供公司拟实施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1、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1 年 4 月 28 日至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
馈记录。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6、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授予情况
1. 授予日:2021 年 6 月 24 日。
2. 授予价格:4.00 元/股。
3. 授予数量:4,600.00 万股。
4. 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 授予人数:269 人。具体分配如下表所示:
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 占公司总股
号 (万股) 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熊剑 中国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100.00 2.17% 0.04%
2 陈剑虹 中国 董事、财务总监 50.00 1.09% 0.02%
3 夏雪玲 中国香港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5.00 0.11% 0.002%
4 卢正 中国台湾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8.00 0.17% 0.003%
5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骨干员工 4,437.00 96.46% 1.78%
(共计 265 人)
合计 4,600.00 100.00% 1.85%
注 1:以上百分比数据系四舍五入之后的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注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6. 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7. 归属安排: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5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5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8.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8%
注 1: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注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9.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依据现行的薪酬与绩效考核体系执行,各归属期内,依据相应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共计 3 个等级,在满足相应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前提之下,以对应的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考核等级 A B C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100% 50% 0%
各归属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前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对应当期未能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