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18-081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件概述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色光标”)2018年4月24日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为更真实准确地说明及反映开篇内容中公司董事长赵文权先生的“致投资者一封信”中部分相关描述,现做出澄清说明如下:
二、澄清说明
1、关于致投资者信中 “10年10倍成长目标”描述的说明
“十年十倍”是公司在2013年基于2012年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提出的战略发
展愿景,即公司希望从2013年开始的十年时间,营业收入实现十倍增长。依照
下表中公司近年营业收入实现情况显示,自2013年提出该发展愿景至今,公司
已实现收入增速均不低于20%。
科目 2017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营业收入(亿元) 152.31 123.19 83.47 59.79 35.84 21.75
较上年变动比例 23.64% 47.59% 39.61% 66.82% 64.78% 71.80%
2013年公司基于2012年的营业收入,提出收入“十年十倍”的发展愿景,
即在2022年有望实现公司收入200亿人民币的规模。公司业务发展遵循了互联
网企业的发展思路,即先扩充客户数量与收入规模再通过技术产品提升利润,综上,“十年十倍”的增长目标仅为对收入的描述,并不涉及对利润及其他财务数据的评估。
2、关于致投资者信中涉及“2017年蓝色光标没有实施任何并购,这个成长
完全是内生性的增长”的说明
2017 年年度报告内容显示报告期内,依照深交所相关规则规定涉及并购重
组事项的标准,公司未开展对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并购,未通过并购投资方式实现公司收入及利润的增长,但在非同一控制下确认了合并控制权的两家公司,即TheNarrativeGroup(以下简称“TNG”)和广州蓝标品效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效营销”),对比年报开篇致投资者信中内容;“2017年蓝色光标没有实施任何并购,这个成长完全是内生性的增长”的描述,现就涉及上述内容描述澄清说明如下:
(1)2017年内,公司境外子公司蓝色光标国际传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香港蓝标”)的全资子公司Vision7CommunicationsU.S.Inc(. 以下简称“Vision
7”)以自有资金收购TNG 100%股权取得,总交易价格预计折合人民币5,561万
元,其中本次交易支付首付款后即取得TNG的100%股权,并合并纳入2017年
度合并。TNG 2017年度内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1,120.74万元、9.42
万元,仅占上市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0.07%与0.04%,对上市公司
2017年度收入及净利润的贡献影响很小。
(2)品效营销为北京蓝色光标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标电商”)下属全资子公司蓝色光标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商”)参与出资设立。该公司设立时由上海电商持股50%,并未纳入蓝标电商合并报表范围。2017年3月,品效营销持股50%的自然人股东吴星将所持股份转让给上海电商,从而成为上海电商的全资子公司。2017年内公司以对价12,777.47万元处置了原子公司蓝标电商 31.9812%的股权,持股比例由 51.7612%下降至19.78%,同时仍享有一名董事席位,从能够实施控制变为具有重大影响。因此截至2017年报告期末,品效营销已不在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品效营销2017年度实现的收入及净利润分别为 2747.56 万元与-135.5 万元,仅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24%,对上市公司2017年度收入及净利润的贡献甚微。
故鉴于除上述影响甚微的2017年度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事项外,不存在
其他对公司收入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投资并购行为。
综上,特此就年报开篇中涉及部分内容进行澄清说明,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