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0-038
债券代码:123012 债券简称:万顺转债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权益分派方案审议情况
(一)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三)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19 年末总股本 673,756,195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50 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3,687,809.7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012;债券简称:万
顺转债)处于转股期内,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
(2020年4月22日)期间共计转股726,373股,公司总股本由673,756,195股增至 674,482,568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6 号: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应当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因此,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74,482,5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99461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4951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9892 元;持股 1 个
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994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4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4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4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32 杜成城
2 01*****070 杜端凤
3 01*****110 周前文
4 01*****868 蔡懿然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4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4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万顺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汕头保税区万顺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秘书黄薇女士
咨询电话:0754-83597700
传 真:0754-83590689
八、备查文件
(一)《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