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3012 债券简称:万顺转债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下午15:00-2019年4月30日下午15:00,现场会议于2019年4月30日下午14:30在广东省汕头保税区万顺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杜成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所持(代理)股份231,735,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1.5237%。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所持(代理)股份231,730,858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所持(代理)股份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08%。
中小投资者(授权代表)共5人,所持(代理)股份34,363,5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1574%。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231,735,4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总表决情况:同意231,735,4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31,735,4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31,735,4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1,735,4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363,5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1,735,4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363,5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公司为汕头市万顺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1,735,4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363,5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1,735,4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363,5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1,735,4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1,735,4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1,735,4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中,议案五、议案七、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冯玫律师、张婷婷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