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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环保:关于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1

中创环保:关于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中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0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协议为各方针对共同开发钙钛矿太阳能电池项目达成的合作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作用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合资公司后续项目需按相关规定报当地行政部门审批,可能存在审批未通过的风险。

  3、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涉及的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为了充分发挥各方的各自优势,实现多方共赢,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环保”或“公司”)与高鹏博士(以下简称“甲方”)、昀启(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厦门科之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丁方”)于近日签署了《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拟成立合资公司厦门中科晏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中科晏阳”)共同开发钙钛矿太阳能电池项目。中科晏阳注
册资本 2,000 万元,公司以现金入股,认缴出资 520 万元,持有中科晏阳 26%的
股权;甲方以技术入股,以现有专利(两项授权专利,一项已公开专利)持有中
资源及服务入股,持有中科晏阳 9%的股权。公司与中科院高鹏博士合作孵化投资钙钛矿上游材料,待钙钛矿市场化成熟择机布局下游钙钛矿电池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一)甲方:高鹏

  1、身份证:1401041980****1713

  2、住址:厦门集美区后溪镇兑山西珩路 258 号厦门稀土材料研究中心 A2-402
  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高鹏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丙方

  1、公司名称:昀启(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H95661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 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B 座 478
  5、法定代表人:孟令圣

  6、成立日期:2019 年 2 月 15 日

  7、营业期限:2019 年 2 月 15 日至无固定期限

  8、股权架构:

              崔永杰                孟令圣

                  80%                                  20%

                    昀启(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
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昀启(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丁方

  1、公司名称:厦门科之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8RDUJQ2Q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火炬路 56-58 号火炬广场南楼 420-47
  5、执行事务合伙人:中科国际协同创新中心(厦门)有限公司

  6、成立日期:2021 年 2 月 1 日

  7、营业期限:2021 年 2 月 1 日至 2071 年 1 月 31 日

  8、股权架构:

                                        中科国际协同创新中

                  江保其                心(厦门)有限公司

                90%                                10%

                  厦门科之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厦门科之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中科晏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 万元

  3、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兑山西珩路 258 号 1 号楼 11 层 1107 室

  4、经营期限: 50 年,自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5、经营范围:第三代太阳能电池关键半导体材料,合成原料、小分子材料、高分子材料和柔性基材研发与销售;钙钛矿太阳能电池模组与应用产品的制造和销售;太阳能电池检测设备的研发与销售;从事新能源半导体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四、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高鹏

  乙方: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昀启(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丁方:厦门科之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资公司:厦门中科晏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优势互补、发挥专长、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就拟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开发钙钛矿太阳能电池项目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股权及出资

  1、甲方以技术入股,以现有专利(两项授权专利,一项已公开专利)持有中科晏阳 40%的股权。(i.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热导纳光谱测试的温控装置及测试方
法,ZL 2020 1 1471692. X,发明专利;ii. 一种用于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的金属
卟啉类空穴传输材料,ZL 2020 1 0693410. 4,发明专利;iii.一种基于复合电
子传输层的钙钛矿电池及其制备方法,CN202110362944.3, 发明专利)

  2、乙方以现金入股,认缴出资 520 万元,持有中科晏阳 26%的股权。注资
款根据中科晏阳的项目研发进度分期支付:2023 年首期注资款 70 万元于中科晏
阳公司注册完成后 15 个工作日内到资(其中 50 万元用于中科院 STS 研发项目),
第二期注资款 86 万元于 2023 年 9 月 30 日以前到资;2024 年注资款 156 万元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到资;2025 年注资款 208 万元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前
到资。具体由公司章程进行约定。

  3、丙方以资源及服务入股,持有中科晏阳 25%的股权。

  4、丁方以资源及服务入股,持有中科晏阳 9%的股权。

  二、公司组织结构

  1、关于合资公司的治理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等,本协议未作约定的,在合资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2、合资公司设董事会,由 5 人组成,其中由甲方委派 1 人,乙方委派 2 人,
丙方委派 1 人,丁方委派 1 人。董事长、总经理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3、合资公司股东会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组成,并根据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

  4、合资公司设监事一名,由乙方委派的人员担任。

  5、合资公司财务负责人由乙方委派的人员担任,出纳由甲方委派的人员担任。

  三、各方工作分工

  1、甲方主要工作

  (1)负责技术研发,根据研发需求组建研发团队,开展市场细分的钙钛矿光电材料以及光伏发电器件研发;

  (2)负责制定公司产品目录,目标客户目录;

  (3)协助合资公司国家、省、市相关人才、政策补贴及扶持项目申请工作。
  2、乙方主要工作

  (1)合资公司成立后,依据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的约定进行出资;

  (2)协助合资公司市场拓展及公共关系维护;


  (3)协助销售渠道拓展;

  (4)合资公司发展达到股权转让条件时,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收购甲、丙、丁方股权;

  3、丙方主要工作

  协助合资公司资本运作,包括融资、供应链、市场拓展等。

  4、丁方主要工作

  (1)协助合资公司工商注册、资质审批等;

  (2)协调中科院等大院大所等有关创新资源,赋能合资公司,并策划申请国家、省、市相关人才、政策项目,包括公共关系;

  (3)协助合资公司产品市场拓展。

  四、股权转让条件与规则

  (一) 股权转让条件

  中科晏阳关于钙钛矿光伏组件生产所需主要材料的生产与销售形成循环、现金流为正;同时钙钛矿光伏组件应用临近成熟,形成市场规模,需要将公司业务拓展至组件制备与销售。此时需要股权收购或融资进行业务拓展与产能建设,由乙方根据行业发展态势及技术领先性制定股权溢价,分期等比例收购甲、丙及丁方持有的股权,并实现进一步增资。

  中科晏阳开展股权转让、对外收购、融资借款等需要全体股东 2/3 以上表决同意。

  (二)股权收购约定

  第一期 当中科晏阳所生产或销售的钙钛矿光电产业链所需原料获得正收益,并有稳定市场需求后,乙方须根据估值溢价收购甲、丙、丁股权,按照以下比例方式进行,使乙方股权增加至不低于 51%。即:

  1、从甲方收购不低于其股份 13.6%股权;

  2、从丙方收购不低于其股份 8.5%股权;

  3、从丁方收购不低于其股份 3.06%股权。

  第二期 当中科晏阳在钙钛矿基光伏电池相关消费端产品定型,可以向市场推广时(或已经获得市场空间),乙方须收购甲、丙、丁股权,按照以下比例方式进行,使乙方股权由 51.16%增加至不低于 70%。即:


  1、从甲方收购不低于其股份 10.2%股权;

  2、从丙方收购不低于其股份 6.4%股权;

  3、从丁方收购不低于其股份 2.3%股权。

  五、知识产权约定

  甲方以技术入股,甲方利用中科晏阳公司平台进行的关于钙钛矿太阳能电池项目研发取得的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属于中科晏阳公司,相关项目申报的申报及受益主体为中科晏阳公司。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拓宽公司业务范围,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国家产业政策引导方向、未来产业发展趋势,结合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对发展前景较好的新能源行业进行深入研究,积极寻求新的发展方向,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大背景下,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已经进入了快车道。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22 年我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 87.41GW,同比增长 59.27%,2022 年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 392.61GW,同比增长 8.23%。在新能源发电快速发展带动下,中电联预计 2023 年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80GW,非化石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480GW,其中光伏总装机容量达490GW,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将在 2023 年首次超过水电装机规模,成为第一大非化石能源发电来源。预计未来的光伏装机容量将会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和装机速率提升,市场从而进一步提升对优质光伏产品的需求。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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