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中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5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丘国强先生与中创尊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尊汇环保”)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事项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丘国强先生持有中创环保 18,451,22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79%,丘国强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中创尊汇环保将持有公司 2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19%。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触及要约收购。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中创环保”〕近日收到丘国强先生、中创尊汇环保关于股份协议转让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况
2018 年 5 月 14 日,丘国强先生与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中创”或“中创凌兴”)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丘国强先生将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股东权利(除收益权以外)委托上海中创行使;2020 年 9月 23日,
丘国强先生与中创尊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
议”),丘国强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7,371,1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69
﹪〕以协议转让的形式转让给中创尊汇环保,在前述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该部
分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自动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大股东重新签署<股份转让协
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72)。
2022 年 1 月 4 日,丘国强先生与中创尊汇环保(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股
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原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数量由 37,371,198 股变更为
20,000,000 股,占中创环保股份总数的 5.19%。转让方丘国强先生同意并确认标
的股份过户前所有股份(包括标的股份)的表决权继续委托给上海中创凌兴能源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待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即与中创凌兴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如
2022 年 1 月 18 日前标的股份仍未完成过户,则丘国强与中创凌兴解除一致行动关
系,表决权委托终止。以上如监管机构要求,各方应另行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及
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方同意予以配合。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办理完成后,前述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编 股东 表决
号 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表决权 权 持股数量 持股 表决权 表决权
(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 丘国强 38,451,221 9.97﹪ 0 0﹪ 18,451,221 4.79﹪ 18,451,221 4.79﹪
2 中创尊汇环保 0 0﹪ 0 0﹪ 20,000,000 5.19﹪ 20,000,000 5.19﹪
上海中创凌兴
3 能源科技集团 115,397,069 29.94% 115,397,069 29.94% 96,945,848 25.15% 96,945,848 25.15%
有限公司和一
致行动人
注:拥有表决权比例合计数及持股比例合计数差异均系小数点保留 2 位所致。其中,本次
权益变动前,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为丘国强;本次权益变动后,上
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为中创尊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办理完成后,中创尊汇环保将持有公司 2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19%,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丘国强先生持有中创环保18,451,22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79%,丘国强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控股股东上海中创与中创尊汇环保同为中创尊汇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后,其合计拥有公司 25.15﹪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上海中创仍为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多的主体,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股份转让之转让方
姓名 丘国强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5020319**********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古楼北里 X 号
通讯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古楼北里 X 号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无
2、股份转让之受让方
企业名称 中创尊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 年 04 月 24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柳林路东 7 号 152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柳林路东 7 号 152
经营期限 2018-04-24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32,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宋安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BMHR7R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 中创尊汇集团有限公司 100%持股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
销售棉、麻、谷物、饲料、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食用
农产品、针纺织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
经营范围 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矿产品、焦炭、润滑油、金属
材料、工艺品;农产品初加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丘国强
受让方:中创尊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各方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签订关于 37,371,198 股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环保”)股份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现经各方协商一致,关于原协议的履行签订本补充协议如下:
1、原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数量由 37,371,198 股变更为 20,000,000 股,即标
的股份指转让方拟转让的、受让方拟受让的中创环保股份 20,000,000 股(占中创环保股份总数的 5.19%)。原协议中的表述涉及到标的股份数量 37,371,198 股的均变更为 20,000,000 股。
2、本次股份转让的基准日变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原协议第 3.1 条本次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变更为 167,000,000 元(大写:
壹亿陆仟柒佰零拾零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零角)。
4、原协议第 3.2 条支付方式变更为:经转让方同意,股份转让价款按以下顺
序进行支付,即(1)股份转让价款中的 12,000,000 元首先由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专项用于缴纳本次标的股份转让所涉及的个税等税费,于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的15 个工作日内支付。(2)股份转让价款中的 155,000,000 元,于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由受让方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或另行约定支付方式。
5、标的股份过户:本协议生效后并转让方收到 12,000,000 元首期股份转让价
款后,不晚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转让双方应在约定期限内取得本次标的股份转
让的深交所同意转让确认书、并于取得同意转让确认书后六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股份转让税款缴纳及标的股份过户。
6、转让方丘国强同意并确认标的股份过户前所有股份(包括标的股份)的表决权继续委托给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凌兴”),
待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即与中创凌兴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如 2022 年 1 月 18 日前
标的股份仍未完成过户,则丘国强与中创凌兴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表决权委托终止。以上如监管机构要求,各方应另行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及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方同意予以配合。
7、本协议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本协议为原协议的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办理完成后,中创尊汇环保将持有公司 2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19%,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丘国强先生持有中创环保18,451,22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79%,丘国强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中创尊汇环保和公司控股股东中创凌兴同为中创尊汇全资子公司,中创尊汇环保为中创凌兴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均为王光辉和宋安芳夫妇。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1、本次《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所涉及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文件已与本公告同时披露,详见同日公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6〕。
2、本次丘国强先生与中创尊汇环保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事项存在交易对价支付、股票交割等多个环节,同时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