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中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1-142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核查后,现就相关事项发表本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增资苏州顺惠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对本次增资计划构成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审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本次增资协议约定的增资款的支付方式、过渡期安排等各项条款以及整个协议的签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前就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本次投资事项交易公允、合理。投资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签署增资协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签订《委托经营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与苏州顺惠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经营协议。苏州顺惠的间接控股股东王波波曾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自贸区辉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但已于2020年3月20日辞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出于审慎考虑,将与苏州顺惠的相关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
本次与苏州顺惠签订《委托经营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具有必要性,有利于促进自身业务转型升级良性发展,更好地优化战略布局。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公司签订《委
托经营协议》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拟向苏州顺惠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投资结构,高效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盈利能力,公司与签署苏州顺惠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委托经营协议》,行使对苏州顺惠的全部经营管理权,为了支持其生产运营,公司拟向苏州顺惠提供担保额度 8,000 万元,苏州顺惠股东上海群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上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苏州顺惠向上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公司与苏州顺惠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对外担保的要求。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价格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对外担保的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钧、高义生、王力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