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三维丝 公告编号:2017-014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合同的基本情况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维丝”)与齐星集团下属子公司签订了相关合同,合同总金额共计41,938.06万元,公司已分别于2015年1月12日、2015年4月3日、2016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相关公告,具体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签约时间 合同金额(元)
1 邹平县电力集团有限公司6号炉脱硝系统投 2014年12月 33,462,920.00
资、建设及运行维护合同
2 邹平县电力集团有限公司6号炉脱硝系统投 2014年12月 650,000.00
资、建设及运行维护合同补充合同
3 山东齐星长山热电有限公司1—3 号炉脱硝 2014年12月 83,765,228
系统投资、建设及运行维护合同
4 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1—3 号炉脱 2015年1月 96,298,054
硝系统投资、建设及运行维护检修合同
5 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6 号炉脱硝 2015年3月 81,914,500
系统投资、建设及运行维护检修合同
6 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1-3号炉电袋 2016年7月 18,142,306.56
除尘系统改造工程商务合同
7 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4号炉电袋除 2016年7月 10,651,649.28
尘系统改造工程商务合同
8 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6号炉电袋除 2016年7月 13,100,304.24
尘系统改造工程商务合同
9 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6号炉脱硫除 2016年7月 23,139,789.84
尘超低排放系统建造工程商务合同
10 山东齐星长山热电有限公司1-3号炉脱硫除 2016年7月 16,995,891.84
尘超低排放系统建造工程商务合同
11 邹平县电力集团有限公司4-5号炉超低排放 2016年7月 17,251,887.60
超低排放系统建造工程商务合同
12 邹平县电力集团有限公司6号炉超低排放超 2016年7月 15,660,261.84
低排放系统建造工程商务合同
13 邹平县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5号炉脱硝 2016年8月 8,347,687.68
系统建造工程商务合同
注:编号1-2为北京洛卡在被公司并购前签署的合同。
二、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
上述编号1-5的合同总金额为29,609.07万元,均已完成工程建
造、环保验收工作,并进入运行维护阶段。截止2016年12月底,
已确认收入17,845.74万元、累计回款1,410.00万元、确认长期应
收款12,137.83万元、应收账款5,111.62万元。因采用BT+OT方式
来建造脱硝项目,5年内按付款情况逐步移交脱硝系统设备,按完工
百分比法确认脱硝系统的建造收入和成本,同时确认对应的长期应收款,在后续按月开具增值税发票并转入应收账款。上述长期应收款没有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1年以内按照5%计提坏账准备,1-2年按照10%计提坏账准备。
上述编号6-13的合同总金额为12,328.99万元,上述合同项目
在2016年12月底大部分通过168小时试运行(系统连续7天稳定
不间断达标运行),目前正处于系统消缺阶段,待消缺完成环保验收后正式移交。根据合同约定,移交完成后逐步回收款项,并开始将脱硝系统的所有权移交业主方。截止2016年12月底,根据《建造合同》会计准则采用完工百分比法,上述合同项目完工百分比为85%,确认了8,918.75万元收入,后期的剩余建造收入及技术服务费收入在未来两年分别确认。
三、针对齐星集团资金链事件所采取的措施
综合媒体报道,2017年4月3日,齐星集团、西王集团和邹平
县人民政府签署《委托经营三方协议》。根据协议,西王集团将对经营困难的齐星集团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全面托管经营,三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托管期限。三方协议将以托管时间为界,划清齐星集团新老债务。对于此前的债务,仍由齐星集团与债权银行沟通,确保债务延期手续的正常办理;而托管期内的银行利息,明确由西王集团垫付。
作为三方协议之一,邹平县政府也将在托管期内协调处理齐星集团的债务问题。协议签署后,西王集团联合邹平县政府抽调人员组建了20个工作组,对齐星集团及其旗下19个子公司进行全面接管,4月3日、4日两天已派出管理团队入驻齐星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进行情况摸底、物资盘点、资产梳理等托管交接工作。西王集团将为齐星集团的重启投入十几亿资金,这部分资金将封闭运行。
针对齐星集团资金链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并已积极采取各种补救措施,以防范有关齐星集团下属子公司合同项下的回款风险。
1、现场深入了解。2017年3月24日公司总经理朱利民带队会
同公司法律顾问一道到齐星集团与分管财务的副总裁杨国凯先生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了解情况,特别是对公司的回款问题进行口头沟通。
2、发出工作函。2017年3月29日,公司向齐星集团发出书面
工作函,要求齐星集团完成还款计划的签字盖章,维护公司的正当权益。
3、与接管工作组沟通。因齐星集团被西王集团托管,未能按照之前约定签署还款计划书,2017年4月2日,总经理朱利民带队与法律顾问再次赴齐星与政府沟通齐星合同的还款问题,并已将相关还款要求等书面材料提交接管工作组领导,并与相关政府方和接管方领导继续沟通。
4、供暖季时加强回款。公司将利用 BT+OT合同的运营权归公
司的优势,特别是在年度供暖季期间,利用脱硝特许经营装置对电厂的环保作用时机,加强做好公司整体回款工作。齐星集团在邹平的主营业务是热、电、铝业,其中热力、电力均属于民生工程,尤其是邹平老厂和长山电厂承担着全县城全部的民用冬季供暖及部分工业供热。公司合同业务所对应是齐星集团相对优质的热、电资产,有利于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
5、资产抵押。公司与电厂进行资产移交时,将要求对方以此资产作为抵押确保未来款项的收回,如此对方电厂和齐星集团本部发生破产引发电厂清算事项,此项资产应该由公司进行出售而获得相应的款项。
四、风险提示
公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由于齐星集团的资金链问题,公司目前正在与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确认中。上述编号1-5合同的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及编号6-13合同的收入确认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公司2016年度业绩快报的相关数据产生影响。如果取得进展,公司将及时予以进一步披露。
公司特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