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三维丝 公告编号:2015-016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维丝”)与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卡环保”)作为投资一方近日与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签订《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6号炉脱硝系统投资、建设及运行维护检修合同》(以下简称“齐星开发区合同”)。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06月01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长水
住所:邹平县城东经济开发区
营业期限:2004年06月01日至2018年12月30日
经营范围:发电(许可证有效期至2029年11月30日,凭许可证经营);供热(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6月26日,凭许可证经营)。
2、三维丝、三维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在本次交易之前,三维丝、洛卡环保与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签订一份金额约9600万元的脱销系统投资、建设及运行维护检修合同,目前合同正在履行中。
4、履约能力分析: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为齐星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经济实力较强,履约能力较好。三维丝上市后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履约能力较好。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业主方: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
投资方及运行维护检修方(简称投资方):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二)脱硝系统概况
脱硝系统名称: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6号炉脱硝系统
项目名称:脱硝系统的投资、建设及运行维护检修
脱硝系统地点:邹平经济开发区月河三路2号
(三)合同工期
1、建设工期
#6炉脱硝系统:合同正式生效后4个月。
2、投资回收期:五年。168小时验收合格后(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货安装完毕6个月后)第二个月开始。
3、系统运行维护检修期:五年,与投资回收期相同;如届时因业主方的原因无法正常回收全部投资及预期收益,运行维护检修期限应相应延长。
(四)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大写):捌仟壹佰玖拾壹万肆仟伍佰元整
(小写):81,914,500.00元。
1、脱硝系统的投资费用
投资费用总价(大写):陆仟壹佰肆拾壹万肆仟伍佰元整
(小写):61,414,500.00元。
2、脱硝系统的运行维护检修费用
运行维护检修费用总价(大写):贰仟零伍拾万元整
(小写):20,500,000.00元。
(五)支付方式
业主方每月15日向投资方支付脱硝系统投资费用及投资回报费用,投资方于每月10日之前向业主方开具相应发票。
业主方根据约定数额每月30日向投资方支付上月运行维护检修费用,投资方于每月25日之前向业主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六)合同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3月12日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合同的履行将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助于公司烟气脱硝领域等业务拓展,推进公司实质性地向烟气治理综合环保服务商的转型。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一)合同的履行将占用公司较多的流动资金。
(二)项目涉及的应收账款周期较长,尽管明确了项目结算的资
金来源,但仍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6号炉脱硝系统投资、建设及运行维护检修合同》
特此公告!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