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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5 深市 万邦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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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达: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19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4-061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 年度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

  2.2023 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基于审慎性原则,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拟聘任容诚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 2024 年度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 公司就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事先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6.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79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395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5 人;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 287,224.60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 万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4;

  主要行业: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82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
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 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1 次、自
律处分 1 次。

  7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书阁,2002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 12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爱美客(300896)、漫步者(002351)、优德精密(300549)、艾艾精工(603580)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邓军,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双鹭药业(002038)、优德精密(300549)、艾艾精工(603580)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凯,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
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容诚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和上期一致。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上期未内控审计。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4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
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事先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

  2.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