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3-052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3 年 8 月 25 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股权登
记日为 2023 年 9 月 5 日。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下午 3:00 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
桥一街 1 号院非中心 22 号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飘扬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10 人,代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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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122,0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5.270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 人,代表股份 271,594,2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2.458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 9 人,代表股份 23,527,8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8118%。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5,095,29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 99.9909%;反对 2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 23,527,883 股,同
意 23,501,0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1%;反对 26,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3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钱莉女士、陈凤鑫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