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1-093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1 年 9 月 11 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股权登
记日为 2021 年 9 月 29 日。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下午 3:00 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
桥一街 1 号院非中心中弘国际商务花园 22 号楼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长荣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72 人,代表股份
61,228,2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7.624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共计 5 人(代表 8 名股东),代表股份 14,019,2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
的 1.7456%;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
股东共 64 人,代表股份 47,208,9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8784%。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981,3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4.6971%;反对 2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 3,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4.8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 60,485,027 股,同
意 57,238,1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319%;反对 246,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2%;弃权 3,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599%。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57,981,3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4.6971%;反对 2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 3,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4.8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 60,485,027 股,同
意 57,238,1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319%;反对 246,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2%;弃权 3,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599%。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57,981,3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4.6971%;反对 2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 3,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4.8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 60,485,027 股,同
意 57,238,1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319%;反对 246,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2%;弃权 3,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599%。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57,981,3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4.6971%;反对 2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 3,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4.8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 60,485,027 股,同
意 57,238,1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319%;反对 246,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2%;弃权 3,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599%。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57,981,3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4.6971%;反对 2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 3,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4.8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 60,485,027 股,同
意 57,238,1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319%;反对 246,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2%;弃权 3,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599%。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57,981,3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4.6971%;反对 2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 3,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4.8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 60,485,027 股,同
意 57,238,1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319%;反对 246,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2%;弃权 3,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599%。
(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57,981,3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4.6971%;反对 2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 3,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4.8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 60,485,027 股,同
意 57,238,1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319%;反对 246,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2%;弃权 3,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7)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57,981,3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4.6971%;反对 2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 3,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4.8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 60,485,027 股,同
意 57,238,1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319%;反对 246,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2%;弃权 3,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599%。
(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57,981,3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4.6971%;反对 2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 3,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4.8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 60,485,027 股,同
意 57,238,1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319%;反对 246,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2%;弃权 3,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599%。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57,981,3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4.6971%;反对 2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 3,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4.8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 60,485,027 股,同
意 57,238,1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319%;反对 246,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2%;弃权 3,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599%。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57,981,3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4.6971%;反对 2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 3,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4.8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 60,485,027 股,同
意 57,238,1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319%;反对 246,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2%;弃权 3,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599%。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1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0,981,3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5968%;反对 2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 60,485,027 股,同
意 60,238,1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18%;反对 246,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