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1-063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分派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865,184,81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62,089,055股后的
803,095,7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1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2,046,436.40元(含税)。
2.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12,046,436.40元=803,095,760股×0.015元/股;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0.139235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13923元/股计算(每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13923元/股=12,046,436.40元÷865,184,815股,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综上,在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A股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3923元/股。
一、 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15元人民币(含税)。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总额。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已于2021年5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自权益分配方案披露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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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65,184,81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62,089,055股后的803,095,7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3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8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62,089,055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按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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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及据此计算证券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总股本-已回购股份)×每10股现金分红÷10股=(865,184,815股-62,089,055股)×0.15元÷10股=12,046,436.40元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
=12,046,436.40元÷865,184,815股×10股=0.139235元/10股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2,046,436.40元÷865,184,815股=0.013923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13923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非中心中弘国际商务花园22号楼
咨询联系人:关雪菲
咨询电话:010-59621877/010-59621897
传真电话:010-59621600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