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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万邦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1-046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以投票方式表决。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长荣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经营工作总结及 2021 年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31 亿元,同比减少 24.89%;实现净利润-3.76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亿元,同比减少 629.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5 亿元,同比减少 602.57%;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3 亿元,同比增加229.77%。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对 2020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总结,并撰写了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15元人民币(含税)。

  以截至公告披露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806,545,26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总股本865,184,815股,回购股份58,639,555股),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98,178.90元。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总额。

  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

  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进行的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依据准则,认真开展了审计活动,出具了客观、全面的审计报告。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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