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1-048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0 年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5,002,457.65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22,707,185.10 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20,436,466.59 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资本金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后,拟定如下分配方案:
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15 元人民币(含税)。
以截至报告披露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806,545,260 股为基
数进行测算(总股本 865,184,815 股,回购股份 58,639,555 股),2020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098,178.90 元。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总额。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0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