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帐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2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23 元,共募集股款人民币 2,369,9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承销及保荐、审计律师
等费用人民币 30,448,800.00 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339,451,200.00 元。截至 2016 年 4
月 19 日,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扣除部分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28,438,800.00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2,341,461,200.00 元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2,01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2,339,451,2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0303 号” 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339,451,200.00
1、2016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484,278,239.50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94,978,600.00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80,078,463.84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40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0,874,482.64
募集资金 2016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490,990,379.30
2、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到期 400,000,000.00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80,807,744.08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8,003,108.37
募集资金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328,185,743.59
3、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60,035,269.56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972,701.42
募集资金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72,123,175.45
4、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22,137,089.95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774,044.60
募集资金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51,760,130.10
5、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 465,485.13
募集资金 2020 年 6 月 30 日余额 51,725,615.23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本公司 2015 年 5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和 2015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本次所募集资金用于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排水(BOT)、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环保工程(BOT)、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污水处理厂(TOT)4 个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按照投入项目资金和补充流动资金占总募集金额的比例,对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净额 2,339,451,200.00 元进行分配,其中:用于乌兰察布供水、排水、
供暖 BOT 项目和污水 TOT 项目的资金的金额为 1,659,372,736.16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680,078,463.84 元,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各项目投入 实际募集资金(按
号 份额占比 比例调整数)
1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项目 765,000,000.00 24.71% 578,078,391.52
2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排水(BOT)项目 768,000,000.00 24.81% 580,417,842.72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环保工程(BOT)
3 项目 363,000,000.00 11.72% 274,183,680.64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污水处理厂(TOT)项
4 目 300,000,000.00 9.69% 226,692,821.28
小计 2,196,000,000.00 70.93% 1,659,372,736.16
5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0 29.07% 680,078,463.84
合计 3,096,000,000.00 100.00% 2,339,451,200.00
根据本公司《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本公
司与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分别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6 年 5 月25 日, 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或按规定补充流动资金,不作其他用途,后续资金根据该项目的建设进展需要分期转入乌兰察布市项目专户管理,账户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开户时间 签订协议时金额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 0114014170017200 2011.6.14 200,000,000.00
术股份有限公司 街支行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 91240154800008655 2016.4.19 2,141,461,050.00
术股份有限公司 花园路支行
乌兰察布市万邦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0200004619200326535 2016.4.27 400,000,000.00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根据本公司 2017 年 1 月 1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7 年 2 月 16 日 2017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集宁区人民政府关于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中供热与供水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集政函[2016]159 号)》要求,考虑到各分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公司在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内部进行募集资金调整,将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调整用于同为乌兰察布市PPP 募投项目的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环保工程(BOT)项目,并将 50,000.00 万元结余资金用于增资惠州大亚湾伊科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增资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91240154800008655)2016 年 4 月 19 日收
到非公开募集资金 233,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