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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5 深市 万邦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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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达: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万邦达: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0-021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概述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95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
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0 年 2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
(A 股)股票 22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65.69 元。截至 2010
年 2 月 10 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1,445,1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6,735,4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1,388,444,600.00 元。

    截至 2010 年 2 月 10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 01003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历经 2010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修订。根据《管理制度》
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根据本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根据本公司《管理办法》,2010 年 2 月 10 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街口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年 5 月 19 日,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街口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0 年 7 月 11 日,子公司宁夏万邦达水务有限公
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长安街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 年 7 月 4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并于 2011 年 8 月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广发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浦发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 年 11 月 29 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使用超
募资金增资入股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事项,2011 年 12 月 13 日,子
公司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在交通银行吉林分行重庆路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本公司投入该子公司的 15,000.00 万元实收资本,并与交通银行吉林分行重庆路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2 年 4 月 18 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使用超募
资金 10,000.00 万元投资江苏盐城“高科技环保设备制造及技术研发基地项目”的议案,在江苏省盐城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
的实施主体。2012 年 6 月 14 日,子公司江苏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
盐城亭湖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已于 2012 年 7 月 2
日全额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2 年 7 月 16 日与中国银行盐城亭湖支行、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4 年 5 月 9 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
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 2,002.00 万元增资晋纬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
司事项。2014 年 7 月 15 日,晋纬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北京花园路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 2,002.00 万元已于 2014 年 8 月
1 日全额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4 年 8 月 12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
路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4 年 8 月 15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昊天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对价及相关费用的议案》。

    2014 年 9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 2 亿元,投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100t/h 煤焦油轻质化废水处理 BOT 项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陕西万邦达水务有限
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运营。2014 年 10 月 23 日,陕西万邦达水务有限公司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4 年 11 月 21 日
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15 年 2 月 6 日 20,000.00 万元已全部转入该专户管理。
    2014 年 10 月 17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 16,000.00 万元,投资神华宁煤集团煤炭化学工
业分公司甲醇厂、甲醇制烯烃项目高盐水零排放 BO T 项目。2014 年 10 月 22 日公
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外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4 年 11月 21 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外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15 年 6 月 9 日 16,000.00 万元已全部转入该专
户管理。

    2015 年 6 月 5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 30,000.00 万元投资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水 BOT 项
目的议案。2015 年 6 月 25 日子公司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
行乌兰察布市分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与中国
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营业部、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截至 2015 年 9 月 11 日 30,000.00 万元已全部转入该专户管理。

    本公司 2015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 2015
年6 月11 日召开的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有关议案。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启动后,本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聘请川财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与其签订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根据规定,华泰联合未完成的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川财证券承接,华泰联合不再履行相应持续督导职责。华泰联合与本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后续由川财证券与本公司及子公司签订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 年 10 月 27 日本公司及川财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
营业部、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新外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 年 10 月 27 日子公司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川财证券与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重庆路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 年 10 月 27 日子公司江苏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川财证券与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亭湖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 年 10 月 27 日子公司晋纬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及川财证券与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 年 10 月 26 日子公司陕西万邦达水务有限公司及川财证券与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花园路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 年 10 月 26 日子公司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川财证券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营业部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设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状态

北京万邦达 环保  广发银行北京翠微路

技术股份有 限公  支行                137131516010011262  以前年度已注销


北京万邦达 环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世

技术股份有 限公  纪城支行            91300154800001137  以前年度已注销



陕西万邦达 水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                      以前年度已注销

有限公司          京花园路支行        91240154800008052

宁夏万邦达 水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有限公司          限公司北京西长安街  137014170012534    以前年度已注销

                  支行

江苏万邦达 环保  中国银行盐城亭湖支                      以前年度已注销

科技有限公司      行                  470260565568

北京万邦达 环保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技术股份有 限公  司北京新外支行      137051516010026137  本次注销



晋纬环保科技(北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                      本次注销

京)有限公司      京花园路支行        91240155300000185

乌兰察布市 万邦  中国银行乌兰察布市

达环保科技 有限  分行营业部          154041035638        本次注销

公司
北京万邦达 环保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

技术股份有 限公  融街支行            114014170017200    使用完毕


吉林省固体 废物  交通银行吉林分行重

处理有限责 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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