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项目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19-039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6月4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承包人”)与浙江方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方远”或“发包人”)签订《浙江方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50吨/日污泥干化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本合同总价为7,520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仟伍佰贰拾万元整)。
一、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方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玲江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03月20日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2052号(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推广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电力、热力的生产及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浙江方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浙江方远与本公司未发生过购销情况。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浙江方远350吨/日污泥干化焚烧发电项目工程
关于签订项目合同的公告
2.合同价格:7,520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仟伍佰贰拾万元整)。
3.合同内容:工程性质为EPC总承包。承包人负责本合同标的的设计、设备采购(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资料、培训、服务等各项工作。
4.合同付款:
(1)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浙江方远支付500万元定金;
(2)承包人主要核心设备(污泥储仓、干化机、特种流化床焚烧炉、湿法脱酸塔、布袋除尘器)制造完毕经出厂验收合格,并发运到项目现场指定地点后7个工作日内,浙江方远支付2200万元;
(3)设备安装完毕投入试运行产能达标并经环保检测达标后7天内浙江方远支付1850万元;
(4)消防验收合格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环保验收通过后7天内浙江方远支付2220万元;
(5)剩余750万元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7天内付清。
5.合同签订日期:2019年6月4日。
6.合同工期:
承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50日内向浙江方远提供土建基础施工图纸,并在浙江方远施工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指导、协助和配合。
投入试运行工期:承包人在浙江方远具备安装条件后8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投入试运行。
产能达标工期:自设备开始试运行起15日内系统的产能应达到设计值。
环保排放达标工期:环保排放必须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具体以当地环保部门的术语为准),以确保环保验收通过。自设备开始试运行起15日内系统须达标排放。
如浙江方远原因延误影响承包人设备安装,则合同双方应签字确认受影响日期,承包人工期按受影响日期顺延。
7.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工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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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同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加盖合同章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订的合同总价为7,5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8年度)营业收入的5.68%。该合同如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两年的工程业务收入产生一定影响。
2.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不会因此而对浙江方远形成业务依赖。
四、风险提示
1.本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2.若不能达到约定的多项保证指标,将对合同的履行造成一定的影响,如出现违约,将面临赔偿违约金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人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浙江方远签订的《浙江方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50吨/日污泥干化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