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项目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18-058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6月8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承包方”)收到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锦科技”或“发包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招标人航锦科技确认,确定本公司与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蓝连海”或“承包方”)为航锦科技1500m3/h污水站提标改造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的中标联合体。
2018年7月7日,公司与中蓝连海作为总承包联合体,与航锦科技正式签订《1500m3/h污水站提标改造工程总承包合同》,最终确定合同总价为6,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一、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卫东
注册资本:69184.25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09月16日
住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1号
经营范围:氢氧化钠、氯[液化的]、氢[压缩的]、盐酸、乙炔(溶于介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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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压缩的]、三氯乙烯、1,2-二氯丙烷、环氧丙烷、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硫酸(稀)、氧[压缩的]、氯苯、1,4-二氯苯生产;丙二醇、聚醚、聚氯乙烯、硫酸钠、氢氧化钠(食品添加剂)生产、盐酸(食品添加剂);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暂定);压力容器制造D1、D2级;压力管道安装GB2(2)、GC2级;化工防腐蚀施工(按化工防腐蚀施工资格证书中施工范围经营);在港区内提供货物仓储(仅限锦州分公司经营);不干胶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机械加工、安装;铸钢铸铁生产;吊装;普通设备清洗及污水处理业务、技术开发与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相关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业务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发电(自发自用)、工业蒸汽、交直流电;电动机变压器等电器设备维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锅炉检修;厂内铁路专线运输;普通仓装容器制造;普通材料仓储;电器仪表维修、吊装;劳务(限本厂内);自有资产出租(含房屋、设备等);国内水路运输船舶代理、货物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航锦科技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航锦科技与本公司未发生过购销情况。
二、联合体成员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振伟
注册资本:12800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03月16日
住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51号
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工业建设投资项目咨询与评估;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工程施工(不含爆破工程)、工程总承包、技术服务;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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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评价;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计算机技术服务;科研产品开发、研制、转让、销售;选矿剂、环保处理剂的销售(不含危化品);化工、环保设备研制、销售。(涉及许可及资质的按许可及资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中蓝连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中蓝连海与本公司未发生过购销情况。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航锦科技1500m³/h污水站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装置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可研、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建设、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性能验收、消缺、考核验收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技术与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
2.合同价格:本合同价为6,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3.合同付款:
(1)合同签订后7日内,发包方支付20%合同预付款给承包方;承包方开展设计、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工作;
(2)本项目土建工程完成且技术协议中约定的设备最后一批交货后7日内,发包方再支付40%合同款给承包方,承包方开展设备安装、工程调试等工作;
(3)本项目工程性能验收通过后7日内,发包方再支付30%合同款给承包方;
(4)本项目中冷却塔系统在夏季通过考核后发包方再支付5%合同款给承包方;
(5)本项目工程性能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后15日内,发包方支付剩余5%合同款给承包方。
4.合同签订日期:2018年7月7日。
5.交货期:2018年年底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具备注水条件,2019年1月开始注水调试,3月7日装置性能验收完成且出水水质满足技术协议要求。
6.合同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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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的规定到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合同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加盖合同章后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订的合同总价约为6,00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2.90%。该合同如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工程业务收入产生一定影响。
2.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不会因此而对航锦科技形成业务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2.若不能达到约定的污水排放指标,将对合同的履行造成一定的影响,如出现违约,将面临赔偿违约金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人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三方签订的《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00m3/h污水站提标改造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