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18-050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良好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提振资本市场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拟计划自2018年6月11日起的六个月内,在遵守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员及方式
本次拟增持人员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长荣女士、董事王建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杜政修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苏国建先生、副总经理杨帅先生及彭建雄先生、财务总监王晓红女士、监事会主席徐春来先生、监事马骥驰女士、监事张卉女士及部分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本次拟增持方式为自2018年6月11日起的六个月内,在遵守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其中公司董监高人员合计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增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为提振资本市场信心,切实维 第1页共2页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增持人员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三、资金来源
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为上述增持人员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四、其他说明
1、参与本次增持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前,上述增持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增持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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