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署投资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12-005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苏盐城环保产业园管委会签署
投资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邦达”)与江苏
盐城环保产业园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于2012年2月20日在北京就公司在江
苏盐城环保产业园投资新上“高科技环保设备制造及技术研发基地项目”签署了
《投资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人民币15,000万元,
其中在产业园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
元进行投资,剩余资金由公司自筹。项目建设周期为自开工之日起两年。
二、 交易对手方介绍
单位名称:江苏盐城环保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顾硕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法人
机构代码:46829034-9
公司与管委会无关联关系。
三、 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 项目用地
该项目计划用地约258亩,其中建设用地100亩,预留用地158亩。
(二)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管委会将组织专人成立对接工作小组对公司在产业园区的各项工作提供配
套服务和协助。
2.管委会将在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框架内为该项目提供
关于签署投资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税收、行政规费等多方面优惠措施。
3.管委会将积极协助公司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骨干龙头企业及高新技术
产品,争取税收优惠及相关政策扶持资金。
4.管委会将根据公司需要,积极帮助公司吸纳、引进优秀人才,并帮助推进
联合实验室以及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工作。
5. 如公司未按该框架协议书的规定进行建设,管委会有权按法律程序收回或分
割项目宗地。
6. 自正式投资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公司应向管委会交纳人民币100万元项
目保证金。该保证金用于保证公司实际履行投资义务,待办理土地使用证时冲抵国
家规定由万邦达交纳的契税。
(三)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相关项下的义务,需赔偿守约方为实现本框架协议项下权
利而支出的所有费用。
(四) 其它事项
1.管委会、万邦达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
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投资协议书经管委会、公司双方盖章后生效,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
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四、 签订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江苏盐城环保产业园是江苏省六大环保产业基地之一,园区地处江苏省盐城市
区东部,位于盐城市区沿海高速以东,北到盐城内河重要通道新洋港。近年来,园
区相继被确定为 “江苏省首批新型产业工业化示范基地”、“联合国南南全球技术
产权交易所生态发展示范基地”、“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项目技术产业示范基地”,
其环保园区规划理念、配套服务和政府扶持政策等,对环保企业的发展将起到良好
的推动作用。
此次公司拟投资项目为“高科技环保设备制造及技术研发基地项目”,主要专
注于高科技环保设备制造和相关技术研发,该项目将进一步强化公司业已形成的技
术优势和科研水平,并将公司主营业务领域向高科技环保设备制造方面进一步拓展,
是公司近年来在环保设备领域研发、技术引进、技术交流、联合实验等多方面成果
的集中体现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基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关于签署投资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力。本次投资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和发展机遇,持续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五、 风险提示
(一)目前本投资项目仅签署《投资框架协议书》,正式投资协议尚未签署,正
式对外投资协议的签署具有不确定性。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事宜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超募资金的使用
具有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备查文件
《投资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