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现就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披露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2017 年 1 月 18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北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
王敏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49 号)核准,公司向三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46,345,100 股股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71,558,238 元。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
信验字[2017]第 2-00006 号),截至 2017 年 1 月 18 日,前述募集资金已到账。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公司不存在通过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