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黄金辉先生和副总经理肖桂林先生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承诺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总经理黄金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506,682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为71股,高管锁定股为506,6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
公司副总经理肖桂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328,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为625股,高管锁定股为327,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
二、承诺股东在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股东名称 职务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数 占总股本
(元/股) (股) 比例(%)
2022-03-04 21.17 8,500 0.001
肖桂林 副总经理 集中竞价 2022-03-08 20.52 91,000 0.010
2022-03-09 20.29 9,000 0.001
合计 108,500 0.012
集中竞价 2022-03-09 20.50 3,280 0.0003
黄金辉 副总经理 2022-03-10 21.41 165,520 0.0176
合计 168,800 0.0179
公司其他参与股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前 6个月内均无减持公司股票情况。
三、此次承诺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副总经理黄金辉先生、副总经理肖桂林先生均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前减持公司股份,其作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承诺如下:
1、在卖出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不得行权。(即自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手续办理结束后至 2022 年 9 月 7 日内不可行权)
2、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内自主行权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股份。
四、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本公告披露之后,公司董事会将通过承办券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平台在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手续办理结束后至 2022 年 9月 7 日内对公司副总经理黄金辉先生、副总经理肖桂林先生启用“禁止行权操作”,对其行权行为进行限制,保证其行权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同时,公司董事会将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其严格遵守承诺,若其违反承诺买卖股份,上市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其履行违约责任。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