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旗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捷科技”)根据经营工作安排,使用旗捷科技自有资金向其供应商上海奈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奈芯”)提供财务资助 300 万元,用于补充上海奈芯生产经营等所需资金,借款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36 个月,按年利率 5%收取利息。截至本公告日,旗捷科技与上海奈芯尚未签署相关借款协议,双方将在公司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正式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本次财务资助对象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奈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189号第1层A105室
3、法定代表人:杨贵彬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成立时间:2015年1月12日
6、经营范围:从事软件、计算机、系统集成电路、信息、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系统集成电路、电子产品的销售。
7、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张晓春 210 21%
杨贵彬 450 45%
高鹏 340 34%
合计 1,000 100%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623,986.92 4,539,988.98
负债总额 1,361,482.98 1,309,811.35
所有者权益 4,262,503.94 3,230,177.63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 月
营业收入 10,975,795.79 46,996.23
净利润 599,890.54 -1,033,806.05
注:本表数据未经审计。
9、本次财务资助由旗捷科技使用自筹或自有资金单方提供。上海奈芯的股东因自身资金不足目前不具备对上海奈芯提供财务资助的条件,故此次未能同比例出资对上海奈芯进行财务资助。
上海奈芯的股东将以其自有资产为上述财务资助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10、被资助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上海奈芯为旗捷科技芯片开发的重要服务商,双方在市场协同、调配货及营销渠道展开了深入合作,对保障旗捷科技供应链稳定及扩展市场提供了重要帮助。为支持上海奈芯经营发展,在不影响公司及旗捷科技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旗捷科技为上海奈芯提供财务资助,解决上海奈芯日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风险防范措施
对上海奈芯的财务资助事项是在不影响公司及旗捷科技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已经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及旗捷科技将继续加强对上海奈芯业务开展情况的评估,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旗捷科技为上海奈芯提供财务资助,解决其日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是根据旗捷科技业务发展及上海奈芯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助于上海奈芯业务的正常开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在不影响公司及旗捷科技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上海奈芯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支持其发展,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七、公司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逾期情况及风险控制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对上海奈芯提供财务资助 300 万元外,本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 29,013.50 万元,具体为:对湖北鼎汇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 17,013.50 万元借款(详见公告 2020-087);对武汉柔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10,000 万元借款(详见公告 2020-088);对中山市迪迈打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2,000 万元借款(详见公告 2020-07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378,542.69 万元的 7.66%。公司已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被资助对象的财务情况良好,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财务数据、经营情况,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并采取补救措施:
(一)被资助对象债务到期后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
(二)被资助对象出现财务困境、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的;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