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3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其中,公司监事蒋梦娟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6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933,022,185 比例的 0.001%。
近日,公司收到监事蒋梦娟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本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监事蒋梦娟女士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公司监事蒋梦娟女士因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股份数量及结构未发生变
化。蒋梦娟女士持有公司 50,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933,022,185 比例的 0.005%。
三、其他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相关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况。
2、股东蒋梦娟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至本公告日,股东蒋梦娟女士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监事蒋梦娟女士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