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编号:2019-117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朱双全、朱顺全及其一致行动人曲水鼎龙泰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水泰豪”)合计持有公司 298,335,52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1.65%,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1,110,54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24%。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控股股东朱双全、朱顺全及其一致行动人曲水鼎龙泰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目前,朱双全持有公司 148,635,6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77%;朱顺
全持有公司147,440,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4%;曲水泰豪持有公司2,25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
【备注:本公告中涉及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计算时,计算公式的分母“公司总股本”指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及企业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二级市场增持股份(2018 年 11 月 1
日至 2019 年 5 月 1 日期间,曲水泰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为 2,259,500 股)。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4、拟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
朱双全拟减持不超过 9,425,5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朱顺全拟减持不超
过 9,425,5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曲水泰豪拟减持不超过 2,259,5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24%。
5、减持期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进行减持,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其他说明:如遇公司股票在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董事朱双全、朱顺全: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2018 年 11 月 1 日,朱双全、朱顺全或曲水鼎龙泰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承诺: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在本次增持后 6 个月内累计增持股份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共同控制的曲水鼎龙泰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函:自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方案的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2019 年 6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2 月 9 日),本人/本公司无任何减持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的计划。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本公司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给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资产重组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函:自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方
案的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2019 年 6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2 月 9 日),本人无任何减持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计划。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给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朱双全、朱顺全及其一致行动人曲水泰豪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资金需要、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3、本次减持计划没有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