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编号:2018-013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披露《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梁珏女士、副总经理黄金辉先生、副总经理肖桂林先生、总工程师兰泽冠先生、监事田凯军先生和监事蒋梦娟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5.305万股。
截至2018年3月2日收盘,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梁珏女士、副总经理黄金辉先生、副总经理肖桂林先生、总工程师兰泽冠先生、监事田凯军先生和监事蒋梦娟女士。
2、拟减持数量和股份来源:上述六人合计不超过95.305万公司股份,即不超过现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0.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所述数量进
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股) 股本比例
梁珏 264,000 0.03% IPO前持有股份、股权激励股份、二级市 集中竞价
场增持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黄金辉 328,000 0.03% IPO前持有股份、股权激励股份、二级市 集中竞价
场增持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肖桂林 104,000 0.01% 股权激励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集中竞价
份)
兰泽冠 200,000 0.02% IPO前持有股份、股权激励股份、二级市 集中竞价
场增持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田凯军 35,000 0.00% IPO前持有股份、股权激励股份、二级市 集中竞价
场增持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蒋梦娟 22,050 0.00% 股权激励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集中竞价
份)
合计 953,050 0.10% -- --
3、减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4、拟减持价格区间: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而定。
5、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 减持方式 减持计划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名 (股)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梁珏 竞价交易 264,000 2017-09-21 10.515 57,400 0.006%
2018-03-02 10.684 111,793 0.012%
黄金辉 竞价交易 328,000 2017-09-21 10.449 60,200 0.006%
2018-03-02 10.9 85,000 0.009%
肖桂林 竞价交易 104,000 2017-11-06 10.424 24,500 0.003%
兰泽冠 竞价交易 200,000 2017-11-10 11.525 10,000 0.001%
田凯军 竞价交易 35,000 2017-09-21 10.4 25,000 0.0026%
蒋梦娟 -- 22,050 -- -- -- --
合计 -- 953,050 -- -- 373,893 0.039%
其中:因市场价格未达交易心理价位,蒋梦娟女士在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未减持。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梁珏 887,407 0.092% 718,214 0.075%
黄金辉 1,132,510 0.118% 987,310 0.103%
肖桂林 289,350 0.030% 264,850 0.028%
兰泽冠 1,489,909 0.155% 1,479,909 0.154%
田凯军 265,329 0.028% 240,329 0.025%
蒋梦娟 50,400 0.005% 50,400 0.005%
合计 4,114,905 0.428% 3,741,012 0.389%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梁珏女士、副总经理黄金辉先生、副总经理肖桂林先生、总工程师兰泽冠先生、监事田凯军先生本次减持能认真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蒋梦娟女士未减持。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上述人员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减持股数,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相关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