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编号:2016-084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2日、201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湖北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该计划委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兴证资管鑫众1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计划上限不超过1.8亿元,并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竞价购买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鼎龙股份股票。
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6月4日,“兴证资管鑫众1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陆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购买公司股票累计4,984,238股,占公司当期总股本的1.13%,购买均价31.92元/股,完成股票购买。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2015年6月5日至2016年6月4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发布提示如下:
一、存续期内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已届满,未出现退出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2、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资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总额超过公司股本10%以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情形。
4、基于对公司发展的理解和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朱双全先生、朱顺全先生于2016年1月29日以自有资金置换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鑫众19 号的优先级份额,共8,554万份,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告编号:2016-007)。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不存在任何被平仓的风险。
二、存续期满后股份处置办法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兴证资管通过设立资管计划在二级市场购买并持有公司股票;同时在该部分股票锁定期满后,资管计划有权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自主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2、资管计划提前或届满终止后,兴证资管将对该资管计划的全部财产进行清算,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照全体委托人之间的约定进行一次性现金分配。
3、员工持股计划作为资管计划的次级份额委托人将按照资管计划合同的约定取得相应的现金财产分配,该部分资金将通过资管计划的托管账户划至员工持股计划指定的银行账户。
4、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当资管计划所持资产已全部变现、分配完毕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并进行后续的财产清算、分配工作;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其他说明
结合公司目前二级市场股票走势和公司未来发展预期,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决定暂不进行减持。后期公司将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的意见并结合公司发展状况进行权益变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