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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龙股份: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高管人员)行权情况公告

公告日期:2016-05-16

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编号:2016-051
                      湖北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高管人员)行权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期行权条件满足,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7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内(即2015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16日止)可行权共计144.45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2%。其中3位高管人员行权数量合计为40.5万份,24位非高管的核心骨干人员行权数量合计为103.95万份。
    24位非高管的核心骨干人员为第一批次行权,已于2015年9月1日办理完行权登记相关手续,详见同日披露的《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非高管人员)行权情况公告》(2015-055)。
    3位高管人员按照《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待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所述“高管人员禁止六个月内反向交易本公司股票”的规定,延后安排为本次第二批行权。
    本次行权情况公告所指行权为此3位高管人员合计所持有的40.5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特别提示:
    1、本次高管人员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0.5万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
    2、本次高管人员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黄金辉、兰泽冠、梁珏本次均分别行权13.5万份,按《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为避免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短线交易,该部分股份自上市之日起由上述被激励高管自律锁定六个月;
    4、本次股权激励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对本次提出申请行权的3名高管激励对象的40.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已完成相关股份登记手续。现将本次行权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介
    2012年5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湖北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湖北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12年8月15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工具并办理激励计划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2、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2012年8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工具的议案》,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权益工具授予日为2012年8月16日。同日,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同时采用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两种激励方式,涉及激励对象总计46人(预留3人),涉及公司A股普通股合计不超过301.5万股。其中:股票期权方式181.5万份(首次授予163.5万份,预留18万份);限制性股票方式120万份。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权益工具授予日起4年。
自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激励对象应在可行权日内按40%、30%、30%的行权比例分期逐年行权。
    3、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2013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价格和数量调整的议案》,因执行2012年度分红转增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4.53元/股,回购数量
调整为240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9.80元/股,授予数量调整为363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调整为327万份,预留授予调整为36万份。同日,独立董事就上述激励计划价格和数量调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3年8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调整的议案》,确认注销离职员工张光盐先生后续第二期、第三期激励所对应的3.6万股股票期权。另外,公司预留的股票期权在有效期内未进行授予,确认过期失效。
    3)、2014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价格和数量调整的议案》,因执行2013年度分红转增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2.99元/股,回购数量调整为360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6.50元/股,授予数量调整为544.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调整为490.5万份,预留授予部分已过期失效。同日,独立董事就上述激励计划价格和数量调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4年10月23日,因员工杨欣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调整的议案》,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5)2015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价格调整的议案》,因执行2014年度分红事宜,公司董事会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6.45元/股,授予数量无变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2.94元/股,数量无变动。
    6)2016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价格调整的议案》,因执行2015年度分红事宜,公司董事会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6.40元/股,授予数量无变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2.89元/股,数量无变动。
    二、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1、行权条件和满足情况
    根据公司《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象授予激励权益工具之日即2012年8月16日起的第2年为等待期,首次授予日后的第三个周年日可申请行权所
 获授权益工具总数的30%;至2015年8月16日,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已届满。满足行权条件情况说明如下: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出现导致激励计划失效的法定或计划规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的情形。
2、激励对象个人未出现导致其丧失行权资格的法定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情形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标,具体如下:
                                               (1)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09
                                               年、2010年、201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平均净利润为44,801,011.54元,授
                                               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3、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标: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平均净利润
    本计划等待期/锁定期内,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  为33,651,111.21元,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等待期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  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63,269,919.85
    首次行权/解锁的业绩条件为:2012年度净利  元、51,674,825.92元,2013年度归属于
润较2011年度增长率不低于20%,且净资产收益率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
不低于7.5%;第二次行权/解锁(预留期权第一次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
行权)的业绩条件为:2013年度净利润较2011年  为74,637,000.69元、63,393,876.73元,
度增长率不低于50%,且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第三次行权/解锁(预留期权第二次行权)的业绩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件为:2014年度净利润较2011年度增长率不低于  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34,385,557.63元、
110%,且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5%。              121,326,084.63元,上述三个等待期年度
    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  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财务报告为准。其中,净资产收益率指加权平均净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高于授予日前最
资产收益率,且净利润增长率与净资产收益率均以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为负,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足行权/解锁条件。
润为计算依据。净利润增长率指标的设定基于公司  (2)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12年4
对行业未来成长性的展望;同时,为了改善公司经  月10日出具的大信审字【2012】第2-0325
营效益、提高股东回报,公司设定了逐年增长的净  号《湖北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
资产收益率指标。                               审计报告》,公司以2011年度经审计的扣
    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净资产为融资当年及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908,933.12
下一年扣除再融资募集资金净额后的净资产值及该  元为考核比较基数;根据公司2015年3月
等净资产值在上述期间产生的净利润。            4日出具的大信审字【2015】第2-00115
    实施本计划产生的股权激励成本应当计入公司  号《湖北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
相关成本费用,并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审计报告》,2014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为121,326,084.63元,较
                                               2011年度增长196.58%,且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