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3 证券简称:欧比特 公告编号:2023-024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过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2023 年度审计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376569XD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13 日
历史沿革: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建于 1983 年,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总部设在北京,现已在河北、北京、上海、重庆、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等省市设有 36 家分支机构。
合伙期限:2013 年 11 月 13 日至 2033 年 11 月 12 日
营业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22 层 A24
业务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60)。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是,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6 年加入 PKF 国际会计组织,该组织在全球 5 个地区(150 个国家拥有超
过 400 个办事处)拥有超过 440 家成员所。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合伙人 157 人,注册
会计师 796 人,注册会计师中有 5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2021 年事务所业务收入 129658.5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15318.28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38705.95 万元。出具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
76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11134.50 万元,资产均值 173.09 亿元。承接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覆盖的行业主要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传媒、电气设备、电力、服装家纺、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种植业与林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7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1 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1,500.00 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 17,6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1 次。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中 50 名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1 次。
上述均已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了整改,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荣前,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8年起从事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0 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利民,注册会计师,2001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为多
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 年,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单鹏飞,注册会计师,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
2. 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荣前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利民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单鹏飞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收费为 2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 0 万元。2023 年
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与能力,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查阅审核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独立董事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聘请其作为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并客观公正发表了审计意见。本次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