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3 证券简称:欧比特 公告编号:2022-059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7
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颜志宇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获悉颜志宇先生的父亲颜廷教先生近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颜廷教先生的证券账户交易记录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交易数量(股) 交易均价(元/股) 成交金额(元)
2022年5月25日 买入 500 7.40 3,700
2022年9月2日 卖出 30,000 9.85 295,500
2022年9月5日 买入 10,000 9.53 95,300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颜廷教先生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本次短线交易所获得的收益为人民币 4425 元(计算公式为:9.85*10500-(7.40*500+9.53*10000)=4425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颜廷教先生的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27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97%,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0.0400%)。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获悉该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颜志宇先生及其父亲颜廷教先生积极配合、主动纠正。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颜廷教先生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收益全额上交至公司。
2、经核实,颜志宇先生确认对相关交易情况不知情,亦未告知过亲属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本次买卖公司股票系其父亲颜廷教先生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进行独立判断而作出的决定。本次短线交易事项未发生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窗口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颜廷教先生已深刻认识到该事项的严重性,并已知悉短线交易是违反《证券法》的交易行为。颜廷教先生委托公司董事会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后续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3、颜志宇先生对于未能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将进一步学习和严格遵守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4、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引以为戒,认真学习、巩固《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个人和近亲属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违规交易情况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颜志宇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
2、公司收回短线交易收益的凭证。
特此公告。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