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3 证券简称:欧比特 公告编号:2022-012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3月28日,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及负债并对其增资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欧比特卫星大数据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更,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珠海欧比特卫星大数据有限公司于近日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23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78,978,102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7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8,2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1,705.64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6,494.36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185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额
1 “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 88,200.00 75,641.61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08,200.00 95,641.61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办理完销户手续,该项目除了使
用本金 20,000 万元外,还使用了该账户所产生利息中的 819.64 万元,合计投入使用 20,819.64 万元。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一)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1:珠海欧比特卫星大数据有限公司
甲方2: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1及甲方2合称为“甲方”
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丙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二)协议主要条款
1、甲方1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为399020100100633287;甲 方2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账号为399020100100292986。以上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仅用于“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专户募集资金不能以任何形式被抵 押或设定他项权利。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及乙方专户内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 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 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专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在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3次未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0、如甲方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等原因需要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或开立账户,且需要与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各方同意自新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本协议自行终止。
四、备查文件
经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