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3 股票简称:欧比特 公告编号:2022-010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暨接受表决权委托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金投”)于 2022 年 3月 31 日与海南中星未来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中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协议转让其持有的 35,739,85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9%(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 5.13%)。
2、2022 年 3 月 31 日,格力金投与股东颜军先生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
约定上述协议转让生效后,颜军先生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合计 35,739,853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5.09%,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5.13%)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格力金投行使。
3、上述事项完成后,格力金投将持有上市公司 70,164,438 股股份,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9.99%(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 10.07%),拥有 15.08%的表决权比例(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15.20%)。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5、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相关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3 月 31 日,格力金投与海南中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格力金
投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 35,739,85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9%(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 5.13%)。
同日,格力金投与颜军签署了《<关于放弃表决权事宜的承诺函>之终止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颜军在《关于放弃表决权事宜的承诺函》中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7,905,035股股票,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5%(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 2.57%)所对应表决权的相关事项终止,同时通过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合计 35,739,853 股股票,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09%(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 5.13%)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格力金投行使。
上述事项完成后,格力金投直接持有 70,164,438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9.99%(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 10.07%),拥有 15.08%表决权比例(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 15.20%)。
如本次权益变动顺利实施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股份及表决权变化情况见下表:
1、未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相关股东股份及表决权变化明细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拥有表决权股数 拥有表决
(股) 权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
1 颜军 81,912,194 11.67% 81,912,194 11.67%
2 格力金投 105,904,291 15.08% 105,904,291 15.08%
3 海南中星 0 0.00% 0 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
1 颜军 81,912,194 11.67% 46,172,341 6.58%
2 格力金投 70,164,438 9.99% 105,904,291 15.08%
3 海南中星 35,739,853 5.09% 35,739,853 5.09%
2、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相关股东股份及表决权变化明细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拥有表决权股 拥有表决
(股) 数(股) 权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
1 颜军 81,912,194 11.75% 81,912,194 11.75%
2 格力金投 105,904,291 15.20% 105,904,291 15.20%
3 海南中星 0 0.00% 0 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
1 颜军 81,912,194 11.75% 46,172,341 6.63%
2 格力金投 70,164,438 10.07% 105,904,291 15.20%
3 海南中星 35,739,853 5.13% 35,739,853 5.1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股权转让方
名称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唐路1号港湾1号科创园24栋C区1层248室
法定代表人 陈恩
注册资本 7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4WKEK32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资本运营管理、资产管理、资产重组与购并、财务顾问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7-05-18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名称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通讯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6号格力捌号四层
联系电话 0756-8134004
(二)股权受让方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海南中星未来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崖州湾科技城雅布伦产业园五号楼6楼622室14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安未来宇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284.3006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MAA97D453Q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经营范围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期限 2021-12-09 至 2031-12-09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格力金投与海南中星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1、交易各方
(1)甲方(受让方):海南中星未来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安未来宇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乙方(转让方):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丙方:中星电科(西安)航天特种设备有限公司
2、本次股份转让事项
甲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合伙企业,乙方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乙方持有欧比特 10,590.43 万股股份(占欧比特股份总数的 15.08%),丙方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系甲方的主要有限合伙人。
经协商,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方式,向甲方转让其持有的欧比特 35,739,853 股股份(占欧比特股份总数的 5.09%),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方式受让以上股份。
3、标的股份、转让价款
(1)标的股份
经各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按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及方式,将其持有本协议项下标的公司股份中的 35,739,853 股(占总股本的 5.09%)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按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及方式受让以上全部股份。
(2)股份转让价款及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本次股份转让系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转让价格应当不低于下列两者之中的较高者:(一)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上市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根据上述规定,并经双方协商确认,本次交易的股份转让价格确定为 13.2元/股,本次转让的股份数量合计 35,739,853 股,转让价款共计 471,766,059.60元(大写:人民币肆亿柒仟壹佰柒拾陆万陆仟零伍拾玖元陆角)。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转让价格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调整: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每股转让价格,P0 为调整前每股转让价格,D 为每股派
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4、付款安排
(1)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并经协议各方确认,同意以下保证金支付方式:
1)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丙方代甲方将股份转让价款的 30%,
即 141,529,817.88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肆仟壹佰伍拾贰万玖仟捌佰壹拾柒元捌角捌分)作为保证金支付至乙方账户。
2)乙方同意,在收到甲方全部转让价款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将前述保证金退回至丙方账户。
(2)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即471,766,059.60 元(大写:人民币肆亿柒仟壹佰柒拾陆万陆仟零伍拾玖元陆角)支付至乙方账户。
5、本协议的成立和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经各方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成立,并于如下生效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