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3 证券简称:欧比特 公告编号:2020-088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将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变更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事务所”),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大华事务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大华事务所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中兴财光华事务所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事项与大华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大华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大华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提供的专业服务和辛勤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二、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建于 1983 年,
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总部设在北京,现已在河北、北京、上海、重庆、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等省市设有 36 家分支机构。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代理记账;房屋租赁;税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22 层 A24
5、业务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60)。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19 年共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1,500.00 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 18,154.97 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是,中兴财光华事务所于 2016 年加入 PKF
国际会计组织,该组织在全球 5 个地区(150 个国家拥有超过 400 个办事处)拥
有超过 440 家成员所。
(二)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2、截止 2019 年末合伙人数量:127 人
3、截止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983 人
4、截止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数量:2988 人
5、2019 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员数量:2019 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500 余人。
(三)业务信息
1、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120,496.77 万元
2、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06,616.29 万元
3、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2,870.98 万元
4、2019 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4,726 家
5、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55 家,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家数 55 家。
6、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覆盖的行业主要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传媒、电气设备、电力、服装家纺、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种植业与林业、房地产业等。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1、中兴财光华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执业人员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荣前,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8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0 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 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彭国栋,注册会计师,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利民,注册会计师,2001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 年,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
(五)诚信记录
1、中兴财光华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自 2018 年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中兴财光华事
务所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受到的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行政处罚 1 次,均已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了整改。相关事宜对其服
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2、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荣前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的情况,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3 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利民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彭国栋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与原审计机构的沟通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大华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审查中兴财光华事务所执业信息、资格证照、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兴财光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中兴财光华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兴财光华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时,其在独立性、经验和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无异议,并同意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拟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0 年11月 30 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