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2 证券简称:中青宝 公告编号:2022-01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3、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通过公司内部张贴方式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间,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提出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2 月 2 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及核查情
况的公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议案》。
6、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7 日,向 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6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5.19 元/股。
二、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期权简称:中青 JLC3;
(二)期权代码:036480;
(三)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2 年 1 月 5 日;
(四)授予人数:21 人;
(五)授予数量:1,060 万份;
(六)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本次授予股票 占公司总股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期权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万份)
1 李瑞杰 董事、董事长 263.00 24.81% 1.00%
2 李逸伦 董事、总经理 263.00 24.81% 1.00%
3 高国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5.00 1.42% 0.06%
4 张思群 财务总监 10.00 0.94% 0.04%
5 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 509.00 48.02% 1.93%
(合计 17人)
合计 1,060.00 100% 4.03%
(七)行权价格:每股 35.19 元。
(八)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7 日。
(九)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十)有效期:本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 48个月。
(十一)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4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十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注 1:“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注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十三)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在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公司达到上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以及个人岗位绩效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才可行权。具体解锁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 A(杰出)、B(优秀)、C(良好)、D
(合格)和 E(不合格)五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考核分数和可解锁比例如下:
考评结果(S) S≥90 90>S≥80 80>S≥70 70>S≥60 S<60
考核等级 A(杰出) B(优秀) C(良好) D(合格) E(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0 0.70 0.0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D),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比例行权,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获授份额×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其中:考核结果为(D)的激励对象,剩余当年的可行权额度中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E),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取消该激励对象当年行权额度,由公司统一注销。
三、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事项的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
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授予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
特此公告。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