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2 证券简称:中青宝 公告编号:2013-061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3年9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
价格调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1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草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已于2011 年10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
了。
2、2011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草案》”)。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符合《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3、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形成了《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2012 年11月26,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草案修订版发表了独
立意见。
4、2012 年11月26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中
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 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
认为:列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
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的人员,且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所述的三种情形:
(1)最近3 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3 年内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以上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12年12月12日,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网络
投票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的议案、《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12年12 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2年12 月2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
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该名单人员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激励对
象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与
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对象一致,未发生变化。
8、公司于2013 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于
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
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于对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中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相关事宜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进行调整的情况说明
2013年3月29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该分配方案于2013年5月24日实施完毕。2013年8月29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分配方案于2013年9月9日实施
完毕。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的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期权数量由650万份调整为
130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由585万份调整为1170万份,预留部分由65万份调整为130万份;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18元调整为6.56元,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也进行相应调
整。
调整后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本次获授的股票 占本次授予期 占公司总股
期权份数(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本比例
郑楠芳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80 6.15% 0.31%
黎燕红 财务总监 16 1.23% 0.06%
夏玄 副总经理 12 0.92% 0.05%
其他激励对象(合计166人) 1062 81.69% 4.08%
预留激励对象 130 10% 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