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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升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5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琏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先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 3 月 8 日,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公告方
式向全体股东发出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4)。

  2025 年 3 月 25 日,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下午 14:50 起在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
观日路 8 号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5 日特定时间段: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5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5 日 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黄明良先生主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股东、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各相关人员。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 149 人,代表股份 67,034,7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510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1,847,900 股。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0,447,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63%。出
席股东大会的朱江、王新为关联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议案回避表决。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8 人,代表股份 45,186,8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5.17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2 人,代表股份 64,093,02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2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8,906,2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8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8 人,代表股份 45,186,8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5.1736%。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702,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794%;
反对 748,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03%;弃权18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160,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52%;反对 748,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77%;弃权 18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7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建达(厦门)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卓漫桦律师、邱世豪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建达(厦门)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