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告编号:2021-047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提案未获通过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先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㈠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4:30 起在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
日路 8 号三五互联大厦公司 1 楼大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9 日特定时间段:
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9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9 日 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余成斌先生主持;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股东、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京师(厦门)律师事务所章之菡律师、卓漫桦律师以及候选人等各相关人员。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㈡股东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 人数 代表股份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东出席 4 110,095,535 30.1055%
现场投票 3 110,045,535 30.0919%
其中
网络投票 1 50,000 0.0137%
2、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 人数 代表股份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中小股东出席 2 50,300 0.0138%
现场投票 1 300 0.0001%
其中
网络投票 1 50,000 0.0137%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股东代表陈雪宜女士、股东代表陈土保先生、见证律师章之菡女士、监事林挺先生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共 2 项: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2.00 关于选举陈雪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前述提案 1.00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紧急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紧急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2.00 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紧急会议〕审议通过。前述提案均为普通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其中
提案 1.00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提案 2.00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就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如下提案进行表决: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结合实际需求,公司对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董事会成员由 7 人调减为 5 人;
2、取消副董事长的设置。
[一]修订后的章程条款(修订内容以下划线标出):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 5 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
至少要有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二]修订前的章程条款〈涉及 5 个条款〉: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 7 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由副董事长代为行使职权;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
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公
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要有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代为
行使职权;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章程及其修正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 年 4 月)》《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1 年 4 月)》(公告编号:2021-040、2021-041)。
总表决情况:
1.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110,095,535 100.0000%
反对 0 0.0000%
0 0.0000%
弃权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50,300 100.0000%
反对 0 0.0000%
0 0.0000%
弃权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本提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00 关于选举陈雪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因公司内部工作分工调整,章威炜先生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若新任监事人选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将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章威炜先生为总经理;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发挥公司监督层的积极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提名陈雪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
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监事会人事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监事、监事会主席辞职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陈雪宜女士简历
陈雪宜女士,中国国籍,1979 年 2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毕业于厦门理工学院会计电算化专业;陈雪宜女士 2005 年 7 月入职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财务部副经理、审计部经理,2014
年 8 月起至今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陈雪宜女士 2018 年 4 月起兼任厦门三
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4 月起兼任厦门邮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016 年 11 月起兼任广州三五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1 月起兼任济南三
五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陈雪宜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 股,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