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051 深市 三五互联


首页 公告 三五互联:关于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

三五互联:关于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17

三五互联:关于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告编号:2020-17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本次交易事项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相关数据和评估值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尚需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且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故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后期亦存在失败的风险。

    2、公司在2018年亏损34,585.00万元,2019年预计亏损25,980.00万元至25,480.00万元,预计连续二年亏损。

    3、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051;证券简称:三五互联)股票于2020年2月13日、2020年2月14日、2020年2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2020年1月10日,公司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厦门三五互联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意向书、表决权委托书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与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的管理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于2020年1月1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书》,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9,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96%)在满足转让条件的前提下转让给集合计划。同日,龚少晖先生与财达证券签署了表决权委托书,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9,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96%)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等权利在双方就前述股份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前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财达证券行使;龚少晖先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4,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828%)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等权利在集合计划期限届满前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财达证券行使;

    5、2020年1月22日,公司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公司拟通过发行股票及/或支付现金购买萍乡星梦工厂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合作伙伴持有的婉锐(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各方就上述事项于2020年1月21日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意向性协议》。2020年2月12日,公司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目前公司管理层与控股股东正共同积极推动该交易事项的进展;

    6、2020年1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75号),公司已于2020年2月5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并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

    7、2020年2月17日,公司收到《深圳交易所关于对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7号),公司目前正积极组织回复;

    8、经核查,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9、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形;

    10、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事项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相关数据和评估值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尚需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且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故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后期亦存在失败的风险。公司就本次交易事项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充分阐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重大风险提示”及“第六节风险因素”部分。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已于2020年1月22日披露了《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预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以及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形;

    4、《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2 月 1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