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数为66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为1,054,38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0.2868%。
2、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27元/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67,609,570股变更为366,555,190股。
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年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6年3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3、201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6年5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调整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6年5月17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以8.27元/股价格向98名激励对象授予425.4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首期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5月18日。
7、2016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贾军、倪彬、谢荣钦、张晓东、陈宝麦等5人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公司限制性股票合计268,000股。公司已于2017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事宜,公司总股本由369,953,590股变更为369,685,59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8.69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93名。
8、2017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第一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26,000股。公司已于2017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369,685,590股变更为367,859,590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6.09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83人。
9、2017年10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为367,609,570股,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10,880股,激励对象人数为66人。
10、2018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第二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54,38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67,609,570股变更为366,555,190股,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56,500股,激励对象人数为59人。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数量、价格
1、回购原因
(1)业绩未达到解锁条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为一年。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解锁日,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分别按照40%:30%:30%的比例解锁。当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达成时,公司则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如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限制性股票数
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一次解锁 40%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二次解锁 30%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三次解锁 30%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锁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激励计划中第二个解锁期中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第八节“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公司董事会将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回购数量、价格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第二个解锁期中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4,380股,回购价格为8.27元/股。具体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如下表: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
持有的限制 本次回购 回购价格 后尚未解
序号 姓名 性股票数量 股数(股)(元/股)锁的限制 回购原因
(股) 性股票数
量(股)
1 龚少晖 240,000 120,000 8.27 120,000 业绩未达标
2 王利 10,800 5,400 8.27 5,400 业绩未达标
3 李富红 3,780 1,890 8.27 1,890 业绩未达标
4 施庆梅 54,000 27,000 8.27 27,000 业绩未达标
5 黄志涌 25,140 12,570 8.27 12,570 业绩未达标
6 林岚 132,000 66,000 8.27 66,000 业绩未达标
7 丁建生 118,680 59,340 8.27 59,340 业绩未达标
8 林挺 54,000 27,000 8.27 27,000 业绩未达标
9 张润延 30,000 30,000 8.27 0 离职
10 张灿微 15,600 7,800 8.27 7,800 业绩未达标
11 汤璟蕾 96,600 48,300 8.27 48,300 业绩未达标
12 陈艳华 12,000 6,000 8.27 6,000 业绩未达标
13 陈雪宜 45,000 22,500 8.27 22,500 业绩未达标
14 孙惠玲 11,580 5,790 8.27 5,790 业绩未达标
15 王水英 9,000 4,500 8.27 4,500 业绩未达标
16 蔡青松 15,900 15,900 8.27 0 离职
17 杨晓峰 103,620 103,620 8.27 0 离职
18 陈莹 18,600 9,300 8.27 9,300 业绩未达标
19 罗旌仟 52,200 26,100 8.27 26,100 业绩未达标
20 孙艺芳 30,000 15,000 8.27 15,000 业绩未达标
21 马成杰 13,620 6,810 8.27 6,810 业绩未达标
23 陈胜达 22,920 11,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