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告编号:2018-42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9日-5月10日,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9日15:00至2018年5月10日15:00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3日
3、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龚少晖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39,064,60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7.8294%。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38,775,00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7.750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持有的股份数为289,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88%。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刘晓军律师、朱智真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9,064,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66,60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9,064,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66,60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39,064,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66,60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9,064,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66,60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9,064,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66,60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9,064,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66,60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064,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66,60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064,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66,60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064,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66,60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审议通过了《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年)》:
表决结果:同意139,064,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66,60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064,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66,60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775,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8%;反对28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00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340%,反对289,600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表决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