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告编号:2012-02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1 月 12 日上午 9:30 在厦门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8 号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召开。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公司股份 9,042.09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
的 56.34%。会议由董事长龚少晖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
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邹云坚律师、孙民方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本次
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为整合业务、降
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定程序吸收合并厦
门精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注销其法人地位。
该事项经公司二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情可见 2011 年 12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042.09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 《关于放弃对厦门三五互联移动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厦
门三五互联移动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五通讯”)股东张庆佳将所持有的三五通
讯 10%股权转让给丁建生,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
该事项经公司二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情可见 2011 年 12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042.09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 《关于放弃对北京中亚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北京中
亚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亚互联”)股东北京鸿信讯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盛世阳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将持中亚互联 40%股权转让给李群、李卫(分别受让 20%),
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
该事项经公司二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情可见 2011 年 12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042.09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邹云坚律师、孙民方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
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
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