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9 证券简称:福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公司通过邀标方式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需求,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3、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500人。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狄香雨,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为国新文化(600636)、国新健康(000503)、南京商旅(600250)、力源信息(300184)、开普检测(003008)等5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梅林,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为国新文化(600636)、国新健康(000503)等2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新荣,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为开普检测(003008)、南京商旅(600250)、力源信息(300184)、国新文化(600636)、国新健康(000503)、等上市公司复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
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情况
审计收费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已连续9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大华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为顺利推进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拟聘任大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与大华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独立性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为大信所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大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 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 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