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9 证券简称:福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达到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披露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高新”)计划在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5 月 14 日-2020 年 11 月 13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261,062 股(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 2.0524%)。
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0-028),国投高新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其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560,000 股(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 0.9987%)。
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收到国投高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
2020 年 6 月 23 日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期间,国投高新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3,360,000 股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 1.3108%),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按剔除回购专
(元) (股) 户股份后的总股本计算)
2020年6月23日 9.55 800,000 0.3121%
2020年6月29日 9.55 810,000 0.3160%
集中竞价
国投高新 2020年6月30日 9.71 950,000 0.3706%
2020年9月22日 10.68 800,000 0.3121%
合 计 - - 3,360,000 1.3108%
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股东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1.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中关村软件园信息中心 201B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6 月 23 日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
股票简称 福瑞股份 股票代码 300049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按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计算)
A 股 3,360,000 1.3108%
合 计 3,360,000 1.3108%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按剔除回购 (按剔除回购
股数(股) 专户股份后的 股数(股) 专户股份后的
总股本计算) 总股本计算)
合计持有股份 24,160,000 9.4252% 20,800,000 8.114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160,000 9.4252% 20,800,000 8.11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国投高新已按照相关规定将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内容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
划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国投
高新股份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
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 是□ 否√
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