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3-027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陆剑峰先生、吴德海先生、职帅先生和宁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曾一龙先生、纪常伟先生和李新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曾一龙先生、纪常伟先生、李新禄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曾一龙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同提交至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换届完成后,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董事的义务
和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5 日
附件:
1、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陆剑峰,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南大学精密
仪器专业本科,澳州国立大学国际管理硕士。1997 年加入美的集团,曾任家用空调国内事业部总裁、中国营销总部总裁、美的电器副总裁、环境电器事业部总经理、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2020 年 7 月至今,担任美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陆剑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美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非失信被执行人。
吴德海,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2005 年加入美的集团,曾任冰箱事业部财务经理、厨房电器事业部财务经理、家用空调事业部财务经理、原暖通与楼宇事业部财经总监,现任工业技术事业群财经总监;2022 年 1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吴德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非失信被执行人。
职帅,男,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8 年加入美的集团,曾任美的集团总裁办总监,现任工业技术事业群营运总监。
截至目前,职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非失信被执行人。
宁裕,男,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
年 1 月至 2013 年 1 月,任美的集团制冷家电集团压缩机事业部营销中心华北事
务所高级客户经理; 2013 年 1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美的集团压缩机事业部营销
公司国内营销一部客户经理;2015 年 8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美的集团压缩机事
业部(后并入机电事业部)营销公司国内营销一部销售分部总经理。2020 年 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宁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00,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非失信被执行人。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曾一龙,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福建省云霄审计师事务所、深圳中信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芒果网有限公司、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生导师、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截至目前,曾一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
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非失信被执行人。
纪常伟,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中国内燃机学会理事。1985 年 7 月至 1987 年 9 月担任黑龙江森工管理干部
学院助教,1987 年 9 月至 1990 年 7 月就读于东北林业大学汽车运用工程专业,
获得工学硕士学位,1990 年 7 月至 1993 年 4 月担任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公司青岛
专用汽车制造厂工程师,1993 年 4 月至 1996 年 4 月就读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力学
专业,获得工学博士学位,1996 年 4 月至 1999 年 6 月,担任北京工业大学汽车
与内燃机系讲师,1999 年 6 月至 2000 年 4 月,担任北京工业大学汽车与内燃机
系副教授,2000 年 4 月至 2001 年 5 月担任美国南加州大学机械工程系教育部访
问学者,2001 年 5 月至 2004 年 12 月担任北京工业大学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汽
车工程系副教授、主任,2004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 月担任北京工业大学环境与
能源工程学院汽车工程系教授、主任,2011 年 1 月至 2014 年 5 月担任北京工业
大学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教授、北京工业大学科技处副处长,2014 年 5 月至 2018年 1 月,担任北京工业大学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教授、北京古月新材料研究院副
院长,2018 年 1 月至今担任北京工业大学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 年 4 月至今担任北京工业大学环境与生命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纪常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
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非失信被执行人。
李新禄,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2006 年 7 月毕业于清华大学材料学专业。2006 年 6 月至 2008 年 9 月,就职
于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后;2008 年 1 月至 2008 年 4 月,在日本九
州大学做访问学者;2008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曾担任副教授,现任教授;2015 年 3 月至 2016 年 3 月,在美国莱斯大学,担任
访问教授;2017 年 6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截至目前,李新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
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非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