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公告编号:2021-005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1 月 11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790.00 万股
3、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确定 2021 年 1 月 11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65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790 万股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15 元/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65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
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00.00 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10,798.2357 万股的 2.98%。其中首次授予 2,790.00 万股,占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52%,占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4.55%;预留 510.00 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46%,占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5.45%。
(三)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6个月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6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8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8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0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0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52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52个月后的首
第四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64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个月后的首
第四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60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四)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 营业收入同比 2020年增长不低于 15%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 营业收入同比 2020年增长不低于 30%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 营业收入同比 2020年增长不低于 45%
第四个归属期 2024 年 营业收入同比 2020年增长不低于 60%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完成度 M 各考核年度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N
当 M<80%时 N=0
当 80%≤M<95%时 N=65%
当 95%≤M<100%时 N=80%
当 M≥100%时 N=10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如果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的行为,则计算考核条件时应剔除相关行为产生的影响。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确认归属系数。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定分为S、A、B、C、D五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绩效评定 S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00% 100% 100% 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N×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二)2020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 月 2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内部发文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三)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
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三、董事会关于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