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0-101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20 年 12 月 2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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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伏拥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5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18,882,989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8.7805%。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03,851,927股,占公司总股本27.423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5,031,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6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4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3,708,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74%。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及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方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回避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2,311,33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77.7063%;反对 12,018,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2.0733%;弃权12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20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1,569,5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3984%;反对 12,018,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3782%;弃权 1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34%。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07,072,40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6.2963%;反对 1,11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3487%;弃权 10,698,68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3.355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1,897,9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0099%;反对 1,11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02%;弃权 10,698,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9199%。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7,287,30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6.3637%;反对 84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656%;弃权 10,748,68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3.370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2,112,8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4100%;反对 84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770%;弃权 10,748,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13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6,914,50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6.2467%;反对 1,16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3668%;弃权 10,798,68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3.386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1,740,0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7159%;反对 1,16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81%;弃权 10,798,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061%。
5.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邢晓东先生、林婕萍女士担任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邵篪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如下: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选举邢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05,120,959 票。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946,486 票。
(2)选举林婕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05,030,159 票。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855 ,686 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